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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息还款 先计算每月贷款余额所产生的利息,将等额还款金额减掉应还利息后再形成当月的还款本金数。在还款初期,由于贷款余额较大,利息占每月还款额的比例就较大,本金归还速度就相对较慢,随着时间的推移,贷款余额逐渐减少,利息的比重逐渐减少,本金的比重逐渐增加。 该种还款方式比较适合那些有固定年终奖金或是有固定年收入的人。

根据《物权法》的规定,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,实行登记生效制,而以生产设备、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,实行登记对抗制。依照该规定,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,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。尽管《担保法》中规定,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,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。但是,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,《物权法》第178条规定:“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,适用本法。”因此,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。

申请车贷汽车抵押贷款服务所需条件和材料: 1、拥有稳定职业,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2、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,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、机动车登记证、行驶证、购置附加税证(本)、购车发票 4、保险单、车船税、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 5、身份证(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或居住证) 6、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

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(1)提供的担保物品不一样。抵押的担保物通常为不动产(比如:土地、房屋)、特别动产(车、船等);质押则以动产为主(比如:存款单、债券)。 (2)占管形态不一样。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,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;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,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。例如:我抵押了我的房产,但该房产仍由我占有并保管。若我质押了存款单,该存款单则由债权人占有并保管。 (3)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,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,又能体现留置效力。 (4)处置权不同。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,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,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;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,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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